公开信息如下:
一、基础信息:
1、单位名称: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长春热电分公司
2、组织机构代码:912201123100599059
3、企业负责人:陈喜庆
4、生产地址:长春市双阳区奢岭街道办事处,长清公路21公里处
5、联系方式:0431-85827150
6、经营范围:火力发电;供热;工业供汽、供水(冷、热水);制冷服务;经销单台出力大于20蒸吨/小时锅炉燃用的煤炭及其制品(禁止在禁燃区内销售高污染燃料);电力设备加工、安装;电力项目技术咨询;项目建设委托管理;电站检修及运维服务;工程管理及设备试验服务;火电厂环保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、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;配电网、供热管网、供水管网的投资、建设;新能源(包括风能、太阳能、分布式能源、气电、生物质、核能)项目的开发、投资、建设、生产、经营、销售、技术服务;汽车充电桩设施的建设和经营管理服务;石膏的综合利用开发、销售。
7、产品及规模:公司隶属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,共建设2×350MW 国产燃煤超临界供热机组,同步建设烟气脱硫、脱硝设施,设计采暖供热面积 1200×104m2,工业蒸汽 40t/h;2014年10月项目开工建设,2018年1月、11月两台发电机组正式投产,各项性能指标和环保指标全部达到或优于设计值。
二、排污信息:
1、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名称: 废气等。
2、排放方式:锅炉废气经净化处理后排入大气,环保指标满足国家超低排放限值。
3、排放口数量及分布情况:共2个排放口, 分布情况如下:
1号机组烟气排放口、2号机组烟气排放口。
4、2022年排放总量:
粉尘:6.52吨
二氧化硫:47.871吨
氮氧化物:470.93吨
5、超标情况:无超国家标准情况发生。
6、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:
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-2011
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-1996
火电厂石灰石-石膏湿法脱硫废水水质控制指标(DB/T997-2006)
《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》(GB12348-2008)
7、核定的排放总量:
粉尘:527.15吨/年
二氧化硫:1210吨/年
氮氧化物:1296吨/年
三、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:
1、防治污染设施名称:两台机组公用一个210m高烟囱排放烟气,电袋除尘器除尘效率≥99.95%;两台锅炉安装石灰石-石膏湿法脱硫系统,不设置烟气旁路,脱硫效率不低于98%;采用低NOX燃烧技术,同步建设SCR脱硝系统,脱硝效率88.7%,各种污染物的落地浓度均在国家二级标准范围内;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,生产废水包括含煤废水、工业废水和脱硫废水;各建筑物生活排水就近排入生活污水管网至生活污水处理站,处理达标后用于循环水补水,各工业废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;输煤系统含煤废水回收至煤水处理站,经处理后回用于输煤系统冲洗和煤场喷洒。机组正常运行情况下,本工程无污废水向外环境排放。
2、运行情况:运行状况良好。
四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情况:
1、环评批复部门: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,《关于吉林长春东南热电上大压小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》(环审[2012]325号)
2、环保竣工验收部门:吉林省生态环境厅,长春热电环保设施竣工验收批复{吉环函【2019】37号}
3、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:912201123100599059001P
五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:
1、编制单位: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长春热电分公司
2、编制时间:2021年 12 月
3、备案部门:长春市生态环境局双阳区分局
4、备案时间:2021年12 月
六、其他应当公开的的环境信息: